October 19, 2011

「飲o野」

飲品在香港人眼中,多數不是主角。

不少餐廳會提供清茶,雖然淡而無味,但我仍然會喝掉它,省下另點飲品的錢(有些人會用那些茶來洗餐具!)。如果食物沒有配飲品,要加錢另點飲品,一頓飯便變得很貴,而且我覺得飲品可有無,所以要嘛飲「洗餐具茶」,要嘛寧願不飲。

又,如果到餐廳只要一杯飲品,會覺得很不化算,於是即使吃不下,也要叫套餐,食物配餐飲才符合經濟效益,即使到最後浪費了一大杯,也不會覺得「肉赤」。

我覺得到酒吧或咖啡店單純地「飲o野」,是一種奢侈的行為,甚至覺得「o徒錢」。有一次跟一大班陌生人的外國人到酒吧見面(!),他們每人先來一杯酒,喝光了再來一杯,整晚不停飲飲飲,在旁的我看得頭皮發麻,替他們的銀包「肉痛」(我只要了一杯清水,整晚沒有花錢叫飲品,真寒酸!)。

外國人之所以能喝愛喝,也許因為他們覺得something more than a drink.

今次我到外國,發現那裡的人很喜歡「飲o野」,在咖啡店飲,酒吧又飲,彷彿飲o野不用錢(!),不是他們特別渴水,而是他們的文化。他們享受的是邊摸杯底邊跟朋友談天。「飲o野」是一個交際的場合,生意/友情/愛情都是由「飲o野」開始,這跟中國人一切在飯桌上解決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
所以,我開始愛上「飲o野」,但只限相熟的朋友-我始終很怕陌生人。

(題外話:多倫多朋友告訴我,外國人認為飲熱水很nasty,所以當我們到餐廳吃飯,要求飲熱水時,他們總是一臉不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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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北斗星下的啤酒杯

我愛酒,喜歡那金黃色的杯子裏噗地噗地冒着啤酒獨有的汽泡,浮至杯面,形成可愛的,厚厚的白色,以至一口喝下去時冰凍的液體滑過喉嚨的快感。可是我甚少獨嚐,為的是等待好友相聚時,一起拿着酒杯奮力地互相擊撞的一刻。這,才是我愛酒的原因。

我雖然愛喝酒,但酒量仍算是淺,三數杯下肚後雖不至於醉得人仰馬翻,但已進入飄浮的狀態,平時我已經以說話直率見稱,喝了酒後我更見坦陳了,像個壯漢般豪言豪語,小事便能逗得我呵呵發笑,那我就差不多了,好友們都對我這個狀態習以慣常。

可是如果不是熟朋友,很難能放開自己喝得如斯田地。我,總體上還是個內向的人。從小我便不擅交際,也害怕認識新朋友。如遇到有新朋友的場合,我只會訕訕地 躲到飯桌子的盡頭,等待熟人為我介紹,然後我會朝那位新相識微笑一下,沒了。而且整個晚上我都如坐針顫,慢熱得教人吃驚。

在香港時,也曾有朋友帶我到酒吧去,到達後才知道滿桌是我不認識的人。硬着頭皮坐下,從「嗨你叫什麼名字」開始,「你是幹什麼的」、「啊,那真不錯」,諸 如此類,逐一循循垂詢,苦苦地撐至完場。各人都好像盡興而歸,而我卻累死了,整桌子的男女於我來說仍是面目模糊,一晚介紹自己十多次對我來說並不是好玩的 事情。

每逢碰到這樣子的晚上,總使我感到大大浪費了自己面前那杯啤酒。多麼希望身旁坐着的就是心目中那一班不可多得的好友,什麼背景都不用交待,只需一個眼神便 可明白對方,然後開懷暢飲,說到悲憤交錯處,粗口橫飛,一些平時不會說的心事也和盤托出。啤酒便是那一切的催化劑,我們會喝了又喝,時間一小時一小時地飛 逝,我們只會抱怨相聚得不夠。

在這方面,我是很中國化的。

現在,飛了幾萬里來到這裏,一個朋友都沒有的小鎮,這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事,內向的性格得以大大發揮。就算沒有人在身邊,我也能靜靜地自得其樂。可是因為 人人都說:「難得出國讀書,當然得好好地認識一籮子朋友」、「要記緊多些跟外國人交流啊」。這對一般人來說還不容易,但對於內向如我,便成為壓力了。來到 這兒已一星期,前晚鄰居相邀,到市中心酒吧與一群新朋友見面,我咕嚕:「如果出國一整年,回來竟告訴大家我沒去過酒吧瘋,好像會大大失面子吧」,所以答應 去了。這個國家的人嗜酒如命,晚上的河邊擠滿了喝醉酒的男女,我們的酒吧在一艘船上,面對的又是一群面容陌生的酒友。可是這兒的夜晚星空閃爍,北斗星抬頭 可見,我口中喝着的又是這個國家獨特的cider,心情略好,便拼命打開話題,從廣東話跟德文,哪一個語言聽起來難聽,以至那位哥斯達尼加女孩讀的是哪一 科,打聽得一清二楚。因為沒有交情,大家又來自五湖四海,話題盡在對方國家的風土人情在打轉,而自己的事呢,則是點到即止,絲毫不把真正的自我廣露人前。

除卻那些加諸在外的文化和語言,每個人赤裸裸地敞開自己後,都只是一個人吧。

而我已沒有多餘錢可以狂灌啤酒,喝完一杯便停下來了,頭腦清醒得很,自覺時間過得更慢。

我早已過了那個青澀自苦的年輕期,不會再傻傻地覺得融不了人群是羞恥的事了,而這樣子形式的「融入」,又比完全不融入的好。人們大概會覺得,藉這機會便可 以認識不同的人了,但我對「認識」一個人定義甚狹,人家又來自一個完全不同的背景,那道鴻溝不是一杯啤酒的時間就可以打破得了。

再細談下去,發現雖然滿桌子都是碩士生,但我的年紀竟比所有人都大一截,自覺老皮老肉,不自在的感覺又深了一層。

這半生,幸運地真正「認識」過一些人,曾嘗過切切實實的交流和互相交托。那種喜悅,大概不是在任何一間酒吧尋得的,而愈往酒吧擠,愈發掛念心中那些人,身在熱哄哄的陌生人群當中,感到無邊的寂寞。

那一夜,滿街滿谷都是喝酒的人,喧鬧得媲美蘭桂芳的週末夜 (而他們的醉相又比香港人難看一點點)。香港的朋友一定以為我是如魚得水吧,每晚夜夜笙歌不醉無歸。但或許,原來我比大家想像的都脆弱了一點。我早早告別,獨自步行回家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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